![]() |
|
|
|
北京教区关于举行婚姻圣事和祝福礼的礼仪规定 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,人们对婚姻的认识和举办形式越来越多面性和丰富多彩性,而我们的教堂也逐渐成了社会新人举办婚礼向往的一个地方。许多没有信仰的人,或是有不同信仰的年轻人为了追求时尚,也纷纷来到各个教堂预定他们的婚礼。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,每个教堂都安排了丰富多彩的举办形式,尤其是城区的几所教堂,周末或是节假日一天之内要举行多台婚姻祝福仪式。在满足了教外朋友婚姻祝福的时候,也成了我们福传的好时机,我们藉着亲朋好友参加新人婚礼的同时,把耶稣基督、把教会的信仰、把人生的真谛介绍给了更多人知道。但是,我们却忽略了为之服务的群体——天主子民的牧养。面对双方都是天主教徒的新人向堂区提出举行婚礼弥撒的时候,堂区却以各种理由推辞,使新人无法正常领受婚姻圣事。 在拉丁礼仪中,即罗马天主教礼,如双方新人都是天主教徒,他们的婚礼通常在弥撒中举行,因为所有圣事与基督的逾越奥迹都是相连的。在感恩祭中,新盟约的纪念得以实现:基督在新盟约中永远与他钟爱的净配——教会——结合,为了她而自作牺牲。(天主教要理 1621)。此外,在基督徒的婚姻上,更藉着婚姻圣事,使夫妻身份的义务和地位得以坚强,犹如被祝圣一般(天主教要理 1638)。“基督徒夫妇以他们的身份(order)及生活方式,在天主子民中,具有专属于他们的本有恩宠”。婚姻圣事本有的恩宠是为使夫妻间的爱情更趋完美,并且巩固他们那不可拆散的结合。藉着这恩宠,他们彼此在夫妇生活中,在生育和教养儿女时,互相帮助成圣。(天主教要理 1641) 婚姻圣事是天主降福的标记。为使信徒都能正常合理的得到圣事的恩宠,教区特要求各位本堂神父严肃、认真对待婚姻圣事和要领受婚姻圣事的人。具体要求如下: 1、 对于双方都是天主教徒的新人要求神父为其举行婚姻弥撒的时候,神父应以圣事的高度给予接纳和施行,并为新人安排适宜的时间以完成此圣事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。 2、 对于在教堂举行婚姻圣事的天主教徒,本堂神父应通知新人提前报名,新人应当尊重并听从本堂神父的安排,堂区要特别为他们进行婚前辅导和培育。 3、 对于在教堂举行婚姻祝福礼且尚未受洗的兄弟姐妹们,堂区神父应该努力创造条件,婚前安排时间对新人进行培育和指导,使他们明白并接受教会的婚姻观。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。
天主教北京教区 2010年1月28日 |
|
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