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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康熙与“中国礼仪之争” □ 田约瑟夫
第十三回 教宗禁约 激怒康熙 上回书说到康熙在渊鉴斋要西教士“直言无隐”,又说“朕今日旨意语言必重”,现在就来交待西教士的“直言无隐”和康熙的“语言必重”。 当时康熙对嘉乐等西教士说:“尔欲议论中国道理,必须深通中国文理,读尽中国诗书,方可辩论。朕不识西洋之字,所以西洋之事,朕皆不论。即如利玛窦以来,在中国传教,有何不合尔教之处?在中国传教之众西洋人,如有悖尔教之处,尔当带回西洋,照尔教例处分。” 嘉乐听后,随即提出:“供牌位,与称天为上帝,此即不合教处。” 康熙说:“供牌位,原不起自孔子,此皆后人尊敬之意,并无异端之说。呼天为上帝,即如称朕为皇上。”又说:“严裆等不通小人,妄带书信,颠倒是非。”要嘉乐不可偏信德里格、马国贤之言。并说:“在中国众西洋人中,耶稣会之人,与白多罗会之人,彼此不和,各成党隙,尔勿偏信一面之言。尔当执定主见,信朕之言方是。” 书说到这里,可能读者对“直言无隐”和“语言必重”的情节感到乏味。是的,这仅仅是序幕,紧张的在后头。 就在渊鉴斋这次召见后的第三天,即康熙五十九年12月20日(1721年1月17日),康熙下令将嘉乐带来的教王条约译出,于第二天呈览。次日,康熙看过译文,朱笔批道:“览此条约,只可说得西洋人等小人,如何言得中国之大理。现西洋人等无一人通汉书者,说言议论,令人可笑者多。今见来臣条约,竟是和尚、道士、异端小教相同。彼此乱言者,莫过如此。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,禁止可也,免得多事。钦此!”从此,康熙就彻底改变了对天主教的政策。“禁止可也”就是说圣教先贤利玛窦等含辛茹苦,在中国开创的福传事业,要被禁止了。 嘉乐要做解释。康熙非但不许,又令印刷红票若干,交俄罗斯人及广东船,分水陆两路寄往西洋各国,请各国公论。并逮捕德理格和参加合译教王禁约的马国贤。很明显,康熙是被教王条约(禁约)激怒了。 现在将主历1704年11月20日,教王第十一格勒门(克来孟十一世教宗)禁约原文照录于下: “—— 西洋地方称呼天地万物之主,用斗斯二字;此二字在中国用,不成话;所以在中国之西洋人,并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,已经日久。从今以后,总不许用天字,亦不许用上帝字眼,只称呼天地万物之主。如敬天二字之匾,若未悬挂,即不必悬挂;若已悬挂在天主堂内,即取下来,不许悬挂。 ——春秋二季,祭孔子并祭祖宗之大礼,凡入教之人,不许做主祭、助祭之事;连入教之人,亦不许在此处站立,因为此与异端相同。 ——凡入教之官员,或进士、举人、生员等,于每月初一日、十五日不许入孔子庙行礼;或有新上任之官,并新得进士、举人、生员者,亦俱不许入孔子庙行礼。 ——凡入天主教之人,不许入祠堂行一切之礼。 ——凡入教之人,或在家里,或在坟上,或逢吊丧之事,俱不许行礼;或本教与别教之人,若相会时,亦不许行此礼;因为还是异端之事。我不过要报本的意思,我不求福,亦不求免祸,虽有如此说话者,亦不可。 ——凡遇别教之人,行此礼之时,入天主教之人,若要讲究,恐生是非,只好在旁站立,还使得。 ——凡入天主教之人,不许依中国规矩,留牌位在家,因有灵位、神主等字眼。文指牌位上面说有灵魂。要立牌位,只许写亡人名字。再牌位作法,若无异端之事,如此留在家里可也;但牌位旁边应写天主教孝敬父母之道理。 该禁约除了不许中国教友祭孔祭祖之外,最为严重的一条,是不许悬挂康熙敕赐的“敬天”匾额,康熙怎么能够不动怒呢!他又能怒到什么程度呢?下回分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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